服务协议
版本生效日期:2018年6月28日

欢迎您使用【车队助手】产品及服务!您在申请注册流程中点击同意本协议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请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协议中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将以粗体下划线标识,您应重点阅读。

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杭州立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我们”)达成一致,成为本产品及服务的“用户”。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

一、定义

1.1 【车队助手】产品及服务:指由杭州立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包括【车队助手】开放平台、【车队助手】网页版及客户端及/或将【车队助手】部分功能或服务作为第三方服务集成在本公司关联公司和/或其他第三方智能硬件、软件或服务中并向您提供的服务。我们会不断丰富您使用本服务的终端、形式等,如您已注册使用一种形式的服务,则可以以同一账号使用其他服务,本协议自动适用于您对所有版本的软件和服务的使用。

二、协议范围

2.1 签约主体

本协议由您与杭州立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共同缔结,本协议对您与本公司均具有合同效力。

2.2 补充协议

本协议内容包括本协议正文及所有我们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隐私权政策、各项政策、规则、声明、通知、警示、提示、说明(以下统称为“用户规则”)。前述用户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补充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您使用【车队助手】产品及服务,视为您同意上述补充部分。

2.3 协议变更

我们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制订、修改本协议及相关规则,变更后的协议和规则一经公布,立即取代原协议及规则并自动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车队助手】服务,如您继续使用相关服务,即表示您已接受经修订的协议和规则。

三、账户注册与使用

3.1 用户资格

您确认,在您开始注册使用【车队助手】产品及服务前,您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与所从事的民事行为相适应的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若您不具备前述主体资格,请勿使用服务,否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且我们有权注销(永久冻结)您的账户,并向您及您的监护人索偿。如您代表一家企业、组织机构或其他法律主体进行注册或以其他本公司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本服务,则您声明和保证,您已经获得充分授权并有权代表该公司、组织机构或法律主体注册使用【车队助手】产品及服务,并受本协议地约束。

3.2 账户说明

3.2.1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您可获得【车队助手】平台账户并成为产品用户,即有权使用【车队助手】平台并获得相应服务。【车队助手】平台只允许每位用户使用一个主账户,但您可以授权范围内获得多个子账号。

3.2.2 您有权使用您设置或确认的会员名、邮箱、手机号码(以下简称“账户名称”)及您设置的密码(账户名称及密码合称“账户”)登录【车队助手】平台。该账户是您通过【车队助手】平台寻求并获得服务的唯一有效身份证明。

3.2.3 您了解并同意,【车队助手】注册账号(包括客户端账号及服务管理账号)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注册完成后,您仅获得账号使用权。您的账户仅限您本人使用,未经【车队助手】平台同意,您直接或间接授权第三方使用您的账户或获取您账户项下信息的行为无效。如根据本服务协议及用户规则中约定的违约认定程序及标准断定您账户的使用可能危及您的账户安全及/或【车队助手】平台信息安全的,我们可拒绝提供相应服务或终止本协议。如您发现账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因黑客行为或您自身保管疏忽导致账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均应由您本人承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2.4 为使您更好地使用【车队助手】平台的各项服务,保障您的账户安全,本公司可要求您按本协议、用户规则及我国法律规定完成实名认证。

3.3 注册信息

3.3.1 使用【车队助手】平台服务时,您应当准确完整地提供您的信息(包括您的名称及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您了解并同意,您有义务保证您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及有效性。

3.3.2您设置的会员名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用户规则关于会员名的管理规定,否则本公司可回收您的会员名。会员名的回收不影响您以邮箱、手机号码登录【车队助手】平台并使用该平台服务。

3.3.3 您应当及时更新您提供的信息,在法律有明确规定要求本公司作为平台服务提供者必须对用户的信息进行核实的情况下,本公司将依法不时地对您的信息进行检查核实,您应当配合提供最新、真实、完整、有效的信息。

如本公司按您最后一次提供的信息与您联系未果、您未按要求及时提供信息、您提供的信息存在明显不实或行政司法机关核实您提供的信息无效的,您将承担因此对您自身、他人及本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与不利后果。【车队助手】平台有权向您发出询问或要求更正的通知,并要求您进行重新认证,直至对您中止、终止提供部分或全部平台服务,且对此不承担责任。

3.4 账户安全

3.4.1在您成功注册后,我们将根据您的身份要素识别您的身份和授权登录。“身份要素”包括但不限于您的账户名称、密码、短信校验码、手机号码、身份证件号码及人脸信息、眼纹信息。您同意基于不同的终端以及您的使用习惯,我们可能采取不同的验证措施识别您的身份。例如您的账户在新设备首次登录的,我们可能通过密码加短信校验码或人脸验证的方式确认您的身份。

3.4.2您的账户为您自行设置并由您保管,【车队助手】平台任何时候均不会主动要求您提供您的账户密码。因此,建议您务必保管好您的账户,并确保您在每个上网时段结束时退出登录并以正确步骤离开【车队助手】平台。

3.4.3 账户因您主动泄露或因您遭受他人攻击、诈骗等行为导致的损失及后果,本公司或【车队助手】平台并不承担责任,您应通过司法、行政等救济途径向侵权行为人追偿。

3.4.4 您应对您账户项下的所有行为结果(包括但不限于发布讯息、网上点击同意或提交各类规则协议或购买服务、分享资讯或图片、发起电话会议等)负责。

3.4.5 如发现任何未经授权使用您的账户登录【车队助手】平台或其他可能导致您账户遭窃、遗失的情况,建议您立即通知【车队助手】平台。您理解并确认【车队助手】平台对您的任何请求采取行动均需要合理时间,且【车队助手】平台应您请求而采取的行动可能无法避免或阻止侵害后果的形成或扩大,除【车队助手】平台存在法定过错外,【车队助手】平台不承担责任。

四、平台服务及规范

4.1 服务内容

4.1.1 本服务内容包含支持通讯录、车辆调度、车辆管理、账单管理、业务信息推荐及【】等技术功能,这些功能服务可能根据用户需求的变化,随着因服务版本不同、或服务提供方的单方判断而被优化或修改,或因定期、不定期的维护而暂缓提供。

4.1.2 我们有权自行决定对服务或服务任何部分及其相关功能、应用软件进行变更、升级、修改、转移,并有权决定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或通知。

4.1.3 经企业组织书面授权,您可以代表企业组织申请管理员账号,通过我们审核之后可利用该管理员账号上传和管理您所在企业组织的企业组织通信录,邀请企业通讯录内的企业组织成员加入相应企业组织群组,并通过【车队助手】服务实现企业组织内部成员沟通、工作互动、协同智能办公等。企业组织及授权企业管理员在对您的企业组织成员进行身份管理之前,应向您的企业组织成员充分说明基于企业管理需求所开通的【车队助手】相关服务。

4.1.4 如果您在使用本服务时接受邀请成为某个企业组织的成员并维持该身份时,您可以享受我们为该企业组织及其成员提供的工作圈服务内容,包括成员通信录、语音服务、应用服务等(以我们实际提供功能及企业组织或群组开通情况为准)。您所在企业组织及其管理员基于企业管理需求,对您的企业组织成员身份及基于该身份的相关权益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加入、删除以及调整权限和限制服务内容等。您保证在遵守【车队助手】服务规范的同时,按照企业组织的授权范围和规范使用相应服务。

4.2 服务费用

4.2.1 您可以下载及/或使用【车队助手】平台的程序和服务,且【车队助手】平台向您提供的服务目前是免费的。我们保留日后就程序及/或服务向您收费的权利。如果我们决定收取此类费用,我们会采取合理途径并以足够合理的期限提前通过法定程序并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通知您,确保您有充分选择的权利。

4.2.2 为避免误解,特澄清如下:在【车队助手】平台部分功能中,本公司可能保留有第三方网站或网址的链接及第三方服务(具体以您所在企业组织选择开通为准),或者向您提供关于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的相关信息,【车队助手】平台仅是为您和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之间提供信息及技术支持。本公司并不就这些信息、数据、观点、图片、陈述或建议的准确性、完整性、充分性和可靠性提供承诺,亦不对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所提供服务的质量做出任何保证,是否访问这些链接或接受相应服务将由您自己作出决定,如因在使用该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的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或争议,双方应自行解决相关事宜,【车队助手】平台及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2.3 您了解并同意,如本公司对服务或其部分做出调整、中止或终止而对第三方应用服务产生影响,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您通过第三方应用或服务使用【车队助手】时,我们可能会调用第三方系统或者通过第三方支持您的使用或访问,使用或访问的结果由该第三方提供;您理解并同意,您在使用【车队助手】服务中的第三方应用及服务时,除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外,还应遵守第三方用户协议;为实现第三方应用及服务,企业服务管理员基于企业组织授权择开通第三方服务,向该独立第三方提供企业通讯录信息。

4.2.4 【车队助手】平台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4.3 责任限制

4.3.1 您理解并同意,我们不保证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您的要求,也不保证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保证。对于因使用(或无法使用)【车队助手】平台导致的任何损害,我们不承担责任(除非此类损害是由我们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

4.3.2 本公司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如互联网网站、移动网络等)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且互联网连接能力受到全球网路稳定性、技术状态、使用者所在地与使用的网路、电力供应、政府管制、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既存不确定性的限制,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服务中断,本公司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4.3.3 您发布的内容仅表明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本公司的立场或观点。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布内容负责,因所发布内容引发的一切纠纷,由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4.3.4 由于您通过【车队助手】平台保留的第三方网站或网址的链接接受相关服务,如因在使用该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的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或争议,应向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主张权利,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4.4 保证与承诺

4.4.1 您保证并承诺:

4.4.1.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号)》、《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和《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等有关计算机互联网规定和知识产权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

4.4.1.2 您承诺不会利用本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当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否则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并不通知用户:

4.4.1.2.1 发布、转载、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含有虚假、诈骗、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10)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1)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2)含有中国或其您所在国国家管辖法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4.4.1.2.2 冒充任何人或机构,或以虚伪不实的方式陈述或谎称与任何人或机构有关;

4.4.1.2.3 伪造标题或以其他方式操控识别资料,使人误认为该内容为本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所传送;

4.4.1.2.4 将依据任何法律或合约或法定关系(例如由于雇佣关系和依据保密合约所得知或揭露之内部资料、专属及机密资料)知悉但无权传送之任何内容加以上载、传送或分享;

4.4.1.2.5 将涉嫌侵害他人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之内容上载、传送或分享;

4.4.1.2.6 跟踪或以其它方式骚扰他人, 或通过本服务向好友或其他用户发送大量信息;

4.4.1.2.7 将任何广告、推广信息、促销资料、“垃圾邮件”、“滥发信件”、“连锁信件”、“直销”或其它任何形式的劝诱资料加以上载、传送或分享;

4.4.1.2.8 进行任何超出正常的好友或用户之间内部或外部信息沟通、交流等目的的行为;

4.4.1.3 您承诺不对本软件和服务从事以下行为:

4.4.1.3.1 将有关干扰、破坏或限制任何计算机软件、硬件或通讯设备功能的软件病毒或其他计算机代码、档案和程序之资料,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4.4.1.3.2 干扰或破坏本服务或与本服务相连线之服务器和网络,或违反任何关于本服务连线网络之规定、程序、政策或规范;

4.4.1.3.3 通过修改或伪造软件运行中的指令、数据,增加、删减、变动软件的功能或运行效果,或者将用于上述用途的软件、方法进行运营或向公众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4.4.1.3.4 通过非本公司开发、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登录或使用软件及服务,或制作、发布、传播上述工具;

4.4.1.3.5 自行、授权他人或利用第三方软件对本软件及其组件、模块、数据等进行干扰。

4.4.1.4 您向我们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我们在任何时候都有权验证您所提供的信息;

4.4.1.5 您承诺对自己发表或者上传于【车队助手】平台的所有信息均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或者已经得到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因此导致本公司遭受的任何争议、索赔、诉讼或其他任何纠纷,相应产生的全部责任应由您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赔偿费、诉讼代理费及为此支出的其它合理费用);

4.4.1.6 当第三方认为您发表或者上传于【车队助手】平台的信息侵犯其权利,并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或者相关法律规定向本公司发送权利通知书时,您同意本公司可以自行判断决定删除涉嫌侵权信息,除非您提交书面证据材料排除侵权的可能性,本公司将不会自动恢复上述删除的信息;

4.4.1.7 您同意并接受本公司无须时时监控您上载、传送或分享的资料及信息,但本公司有权对您使用服务的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并采取相应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删除信息、中止或终止服务,及向有关机关报告;

4.4.1.8 如您申请服务管理账号,则应自行通过账号添加和管理成员,并对管理成员的行为自行承担责任,我们根据您服务管理账号的行为对成员服务的调整亦由您承担后果,因此给本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失的,您应当予以赔偿。

4.4.1.9 如您在使用【车队助手】平台网络服务时违反上述任何规定,本公司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减轻您不当行为而造成的影响。

前述“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项或多项:

(1)更改、删除或屏蔽相关内容;

(2)警告违规帐号、帐号禁言;

(3)冻结用户账户资金,用于弥补用户给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他人造成的损失;

(4)变更、限制或禁止违规帐号部分或全部功能;

(5)暂停、限制或终止用户使用【车队助手】平台服务的权利、注销用户帐号等;

(6)向有关监管部门或国家机关报告;

(7)本公司认为合理的措施。

4.4.2 本公司保证并承诺:

4.4.2.1 本公司系合法成立的法人,依据本协议约定向您提供相关网络服务,并会参考您提出的建议不断改善我们的服务,努力提高您的使用满意度。

4.5 责任限制

4.5.1 您理解并同意,我们不保证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您的要求,也不保证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保证。对于因使用(或无法使用)【车队助手】平台导致的任何损害,我们不承担责任(除非此类损害是由我们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

4.5.2 本公司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如互联网网站、移动网络等)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且互联网连接能力受到全球网路稳定性、技术状态、使用者所在地与使用的网路、电力供应、政府管制、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既存不确定性的限制,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服务中断,本公司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4.5.3 您发布的内容仅表明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本公司的立场或观点。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布内容负责,因所发布内容引发的一切纠纷,由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4.5.4 由于您通过【车队助手】平台保留的第三方网站或网址的链接接受相关服务,如因在使用该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的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或争议,应向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主张权利,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五、信息保护

5.1 个人信息保护

我们非常重视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在您使用本平台提供的服务时,您同意本公司按照在【车队助手】平台上公布的《隐私政策》收集、存储、使用、披露和保护与您相关的个人信息。建议您完整地阅读《隐私政策》(点击此处),以便于更好地保护与您相关的隐私权。

5.2 非个人信息的保证与授权

5.2.1您声明并保证,您对您所发布的信息拥有相应、合法的权利。否则,【车队助手】平台可对您发布的信息依法或依本协议进行删除或屏蔽。

5.2.2 对于您提供、发布及在使用【车队助手】平台服务中形成的除个人信息外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非个人信息,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内您免费授予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获得全球排他的许可使用权利及再授权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并可以自身名义对第三方侵权行为取证及提起诉讼的权利。您同意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存储、使用、复制、修订、编辑、发布、展示、翻译、分发您的非个人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并以已知或日后开发的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

六、违约及处理

6.1 违约认定

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您违约:

6.1.1 使用【车队助手】平台服务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6.1.2 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补充协议约定的。

6.2 违约责任

6.2.1 如您的行为使本公司遭受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等间接经济损失),您应赔偿本公司的上述全部损失。

6.2.2 如您的行为使本公司遭受第三人主张权利,本公司可在对第三人承担金钱给付等义务后就全部损失向您追偿。

七、协议变更

7.1 我们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维护交易秩序等需要,不时修改本协议、补充协议,变更后的协议、补充协议(下称“变更事项”)将通过法定程序并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通知您。如您不同意变更事项,您有权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日前联系本平台客服反馈意见。如反馈意见得以采纳,我们将酌情调整变更事项。

7.2 如您对已生效的变更事项仍不同意的,您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车队助手】平台服务,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如您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使用【车队助手】平台服务,则视为您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

八、通知

8.1 有效联系方式

8.1.1 您在注册成为【车队助手】平台用户,并接受平台服务时,视为您允许【车队助手】平台方通过短信、电子邮件、APP服务器推送或其他方式向其发送订单服务信息及本协议下其他相关信息。为了能收到前述信息,您应该向【车队助手】平台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您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对于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您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否则,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8.1.2 您确认并同意,在注册【车队助手】平台用户时生成的用于登陆【车队助手】平台接收站内信、系统消息的会员账号,也作为您的有效联系方式。

8.1.3 【车队助手】平台将向您的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其中若干向您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8.2 通知的送达

8.2.1 【车队助手】平台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您发出通知,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车队助手】平台公告,向您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您的账号发送信息、系统消息以及站内信信息,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

8.2.2 对于在【车队助手】平台上因网络服务引起的任何纠纷,您同意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现代通讯方式或邮寄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您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为您在【车队助手】平台注册、更新时提供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方式以及在注册【车队助手】平台用户时生成的账号,司法机关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您指定的邮寄地址为您的法定联系地址或您提供的有效联系地址。 您同意司法机关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向您达法律文书,司法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您同意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程序阶段。如进入诉讼程序的,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等。

九、协议终止及处理

9.1 协议终止的情形

9.1.1 您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终止本协议:

9.1.1.1 在满足本平台公示的账户注销条件时,您通过网站自助服务注销您的账户的;

9.1.1.2 变更事项生效前您停止使用并明示不愿接受变更事项的;

9.1.1.3 您明示不愿继续使用【车队助手】平台服务,且符合平台终止条件的。

9.1.2 出现以下情况时,本公司可以本协议所约定的方式通知您终止本协议:

9.1.2.1 您违反本协议约定,本公司依据违约条款终止本协议的;

9.1.2.2 本公司依据【车队助手】平台用户规则对您的账户予以查封的;

9.1.2.3 其它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9.1.3 用户选择将【车队助手】平台帐号与本公司合作的第三方帐号进行绑定的,除用户自行解除绑定关系外,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用户已绑定的第三方帐号也有可能被解除绑定从而导致本协议终止,本公司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9.1.3.1 用户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本协议的;

9.1.3.2 用户违反第三方用户协议或其相关规定的;

9.1.3.3 第三方账户所属的站方要求解除绑定的;

9.1.3.4 第三方账户所述平台或业务已关停的;

9.1.3.5 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主管部门要求的;

9.1.3.6 本公司认为需要解除绑定的。

9.2 协议终止后的处理

9.2.1 本协议终止后,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本公司无义务向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披露您账户中的任何信息。

9.2.2 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仍享有下列权利:

9.2.2.1我们有权自行对账号相关内容及信息以包括但不限于删除等方式进行处理,且无需就此向用户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账号为管理员账号,我们有权取消和删除该管理员账号以及通信录成员基于该企业的一切信息和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解除与企业之间的服务关系、解散企业通信录、取消通信录成员与该企业相关的权益、删除管理员账号中的所有信息、删除企业通信录成员基于企业的所有信息等;

9.2.2.2继续保存您留存于【车队助手】平台的本协议第五条所列的各类信息;

9.2.2.3 对于您过往的违约行为,本公司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追究违约责任;

9.2.2.4 追索您在平台提供的服务终止前产生的任何信息服务费用。

十、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各方不能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足以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化、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或电信机构服务中断造成的事件。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协议顶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少损失的扩大。

十一、知识产权声明

11.1 【车队助手】平台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以及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表述及其组合、图标、图饰、图表、色彩、接口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印刷材料、或电子文件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相应的国际条约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除涉及第三方授权的软件或技术外,均由本公司享有。

11.2 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您不得为任何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目的自行实施、利用、转让或许可任何三方实施、利用、转让上述知识产权,本公司保留追究您相关责任的权利。

十二、法律适用、管辖与其他

12.1 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参照商业惯例及/或行业惯例。

12.2 您因使用【车队助手】平台服务所产生及与【车队助手】平台服务有关的争议,由本公司与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3 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12.4 任何一方当事人放弃或者延迟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的,不应视为其放弃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其他权利或与此类似的一切权利。

12.5 您理解并同意,本公司有权自主决定经营策略并根据业务调整情况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其关联公司,转让将以本协议规定的方式通知,用户承诺对此不持有异议。